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长均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2日
长均乡党政办公室2019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30份
关于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在农村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是由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的一项重要行动,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整治行动,下发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根据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洪市监字[2019]2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决定在全乡范围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长均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乡长周海燕同志任组长,副乡长毕顺华任副组长,杨复洋、熊云云、王俊、杨绍柏、袁克伟、熊冬梅、谢忠平、易兰娇、戴征香、熊胡保、熊墨平、熊汗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杨复洋兼任。
二、加强宣传发动
各村、各单位配合乡食安办要按照南昌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专题宣传的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内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动员会议,在集镇街道,广大农村悬挂宣传标语(见附件1):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事,发放《致广大农村居民朋友(消费者)的一封信》,努力营造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宣传氛围。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农村居民和食品从业人员举报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违法行为予以重拳打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整治期间,各村、各单位至少上报3张工作图片。
三、深入开展排查
以问题为导向,以国家、省、市专项督查中反馈的问题为重点,乡食安办要组织好协管员、信息员配合县市监局各基层分局开展对辖区内农村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梳理工作,重点对作小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农贸市场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必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帐,逐一销号处理。排查重点为:1、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许可或登记证;2、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3、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许可事项与实际不一致;4、是否存在假冒、山寨、傍名牌、“三无”、过期、变质食品;5、是否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自律制度;6、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检查是否销假售变质、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等。对于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见附件2),并于3月15日前报乡食安办。
四、强化案件查办
各村、各单位要配合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投诉举报等情况,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深挖细找,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各村、各单位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投诉举报线索追概溯源,一查到底,做到不查清不放过。重点查办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制假、售假小作坊、黑窝点,制售傍名牌、虚假标注、夸大宣传食品等违法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各村、各单位于4月15日前报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案件查办情况表》(见附件3)。
五、强化协调配合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及时通报工作信息,主动牵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秩序。
附件:1、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宣传标语
2、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表
3、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案件查办情况表
附件1: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宣传标语
1、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2、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3、美丽乡村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4、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5、食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6、家家关注食品问题,人人阻截问题食品
7、食品安全齐监督,健康生活同构筑
8、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9、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