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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60--2025-0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万埠镇 生成日期: 2025-01-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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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20]9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省级应急管理专项和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4]55号)等文件,经县政府同意,县应急管理局下达到万埠镇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32.5023万元,用于冬春救助工作。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现根据各村上报数据的实际情况,将此笔资金发放给各村因灾而生活困难的人员,请各村严格按照以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1: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2: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明细表

安义县万埠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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