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衔接落实,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和地方发展,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更新机制的通知》,从四方面建立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更新机制,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
一是立足促进高质量发展,明确重点项目更新适用范围。聚焦各类规划之间重点项目衔接不及时、不充分等问题,针对被列入省级和设区市“十五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近期实施规划以及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重点项目,可对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项目进行更新,增强规划的适应性,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立足可操作性,明确重点项目更新流程。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更新是规划实施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需求按年度梳理重点项目清单,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重点项目更新成果,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按批次进行成果审核和批准实施,增强规划实施管理的可操作性。
三是立足规范管理,有序做好更新成果入库。重点项目更新成果应按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汇交要求执行,做到“图、文、表、库”一致,经检验合格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后,可作为规划管理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的依据。
四是立足严守底线,强化重点项目更新实施监督。按照“谁提出,谁负责”原则,对重点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确保重点项目来源真实、依据充分,引导重点项目科学选址,合理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发挥好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
内容来源:自然资源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