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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YX--2025-013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1-3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补贴优惠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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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办发〔2025〕4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义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补贴优惠措施》的通知

县住建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安义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补贴优惠措施》已经县政府2025年1月22日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年1月31日

安义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

补贴优惠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我县房地产项目的促销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洪房健字〔2024〕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购房补贴优惠措施。

一、补贴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完成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且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家庭或个人。

二、补贴措施

1.在我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洪房健字〔2024〕1号)享受相关活动措施。

2.购房补贴:

①在我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且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对象,可享受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②安义县常住户籍居民三孩及以上(含三孩)家庭,且其中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5年2月28日),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按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3.非住宅团购补贴:在我县范围内一次性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达5000平方米及以上,并进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购房对象,可享受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上述补贴在缴清契税后兑付,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三、促销活动

组织开展购房“抽大奖”促销活动。开展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抽大奖”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8.8万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现金8.8万元)、三等奖6名(每名奖励现金3.8万元)、鼓励奖20名(每名奖励现金0.88万元)。活动期间,全县购买商品住房备案总数达到100套以上(含100套)则抽奖,未达到100套则不抽奖,抽奖活动以具体文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购房补贴优惠措施在缴清契税后即可申领。领取补贴后,原则上不得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2.申报者应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申报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获得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撤销其相应资格,依法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商品房合同备案时间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补贴,具体条款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附件:安义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补贴申请

附件

安义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

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

申请人

联系电话

银行开
户行

身份证号

银行卡账号

房屋坐落

合同备案

时间

首付款最后支付时间

契税完税
证明时间

契税
发票号

购房面积(㎡)

声明:本人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同意对购房补贴事项公示。

声明人签字:

销售企业意见

以上购房信息属实。

                (盖章):                               

补贴类别证明单位意见

该购房人申请补贴属于类别。(证明材料附后)                         


               (盖章):                               

县住建局审核意见

该宗新建商品房符合购房补贴条件,补贴金额为元/㎡。


                 (盖章):                              

注:该申请表需附以下材料才有效。

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购房人户口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特定群体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编号:

附件1

安义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

“抽大奖”活动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我县房地产项目的促销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安义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补贴优惠措施文件精神,在安义县城区域内,组织开展购房“抽大奖”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参与抽奖范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在安义县城区域内完成网签备案新建商品住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的业主,组织开展购房“抽大奖”活动(全县购买商品住房备案总数达到100套以上(含100套)则抽奖,未达到100套则抽奖活动取消),每套商品住房只能参与1次抽奖活动。

二、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8.8万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现金8.8万元)、三等奖6名(每名奖励现金3.8万元)、鼓励奖20名(每名奖励现金0.88万元)。

三、购房促销专项资金

安义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抽大奖”活动设购房促销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按规定及时拨付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保中心)。

四、抽奖地点

地址:龙津镇历史文化街古戏台

五、摇号方式

1.摇号原则:公平、公正、程序公开、标准公开、接受监督。

2.摇号方式:先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对每位参加对象进行编号,然后现场采用乒乓球摇号机摇出每个奖项的获奖编号,最后现场根据获奖编号马上匹配出获奖的购房户姓名及其购房的位置。

六、摇号规则

1.公开摇号全过程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购房户代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下进行,由县公证处选派2名公证人员对摇号活动全程进行公证。

2.启动摇号程序,清空摇号系统数据库,将数据导入电脑,并进行乱序。

3.摇号购房户编号,现场随机抽取若干名购房户,作为摇号按键代表,摇号按键代表将一次性摇出所有购房户编号,现场打印摇号结果,摇号代表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

4.摇出获奖编号,现场随机抽取若干名购房户,分别按键摇出所有奖项的获奖编号。

5.现场根据获奖编号,马上匹配出获奖的购房户姓名及其购房的位置。

6.摇号完毕后,打印所有摇号结果,公证员签字确认并现场致公证词。

7.摇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电脑或乒乓球摇号机故障,已摇出的中签结果有效,待恢复正常后继续摇号。

七、奖金领取

1.对活动中奖名单,经7日公示无异议后,中奖购房者本人(包括共同购买人)凭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县住建局(县住保中心)办理领奖手续,中奖奖金将直接通过转账,打入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中,逾期未领取中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2.中奖者需按偶然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县住建局(县住保中心)代缴。

八、有关事项

1.参与安义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抽大奖”活动中奖并领取奖金的商品住房,不得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因故确需撤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必须先全额退还所得奖金,才能办理撤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

2.抽奖全部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后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3.安义县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阶段性购房“抽大奖”活动由县住建局主办并负责解释。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31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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