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高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2月24日,安义县司法局龙津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龙津司法所熊国樑所长采取条文解读、以案说法的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着重讲解了有组织犯罪的概念、特征、认定标准等内容,以及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警示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矫正机会,远离黑恶势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坚决不参与有组织犯罪,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杜绝重新违法犯罪。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使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认识到涉黑涉恶问题的严重性,增强了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也为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提供了有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