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义县人民政府 - 中共安义县委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司法局 / 其他法定信息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A23110-0403-2025-0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5-1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安义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访问量:
字号: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5〕7号)和《南昌市法治护企“法码同行”工作方案》(洪府办规发〔2025〕5号)的要求,县司法局组织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经审核确认,现将安义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结果公示如下。

1.中共安义县委保密机要局

2.安义县档案局

3.安义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4.安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5.安义县公安局

6.安义县司法局

7.安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8.安义县教育体育局

9.安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10.安义县民政局

11.安义县财政局

12.安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安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6.安义县交通运输局

17.安义县水利局

18.安义县农业农村局

19.安义县商务局

20.安义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1.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2.安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3.安义县应急管理局

24.安义县林业局

25.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6.安义县统计局

27.安义县医疗保障局

28.安义县审计局

29.安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30.安义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31.安义县鼎湖镇人民政府

32.安义县万埠镇人民政府

33.安义县石鼻镇人民政府

34.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

35.安义县长埠镇人民政府

36.安义县黄洲镇人民政府

37.安义县乔乐乡人民政府

38.安义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39.安义县长均乡人民政府

40.安义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41.安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42.安义县公安局龙津派出所

43.安义县公安局鼎湖派出所

44.安义县公安局石鼻派出所

45.安义县公安局万埠派出所

46.安义县公安局东阳派出所

47.安义县公安局长埠派出所

48.安义县公安局黄洲派出所

49.安义县公安局乔乐派出所

50.安义县公安局长均派出所

51.安义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

52.安义县公安局高新园区派出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后,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调整等原因,导致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变动的,有关单位应及时报县司法局重新审核并报请县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