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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360-0203-2020-00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7-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法洗砂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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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河砂经营管理秩序,整治我县非法洗砂、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按照县委、县政府打击非法采砂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集中整治,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洗砂行为,切实规范全县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保障我县砂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查处和曝光一批非法砂典型案件,发挥警示和威慑作用,坚决遏制我县辖区内非法洗砂、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取缔我县非法设立的洗砂场、非法砂石经营场(点),构建我县砂石依法开采、市场管理规范、储存堆放有序的长效常治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切实维护好我县河道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非法洗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雷兆明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友惠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员:黄敬仙执法大队队长

龙津分局副局长

王志强文峰分局副局长

谢俊斌鼎湖分局负责人

熊林勇石鼻分局局长

熊小华万埠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黄敬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琳同志任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曝光典型案件。

四、整治重点

负责对县域内的无照经营的砂石场(点)非法售砂、囤砂抬价等违反价格管理、干扰市场价格等行为,依法采取查扣、查封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职责分工

(一)各基层分局:负责与各乡镇联系进行不留死角的实地排查,将排查结果、是否关停的处理情况上报执法大队。

(二)执法大队:针对未关停的非法洗砂、售砂、囤砂抬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依法采取查扣、查封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集中打击整治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30日,具体分三个阶段展开实施。

(一)宣传动员,清理整治(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9日)

召开“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非法洗砂工作布置会”,部署相关工作,做好宣传发动;各分局要对辖区内非法洗砂、售砂、储砂现状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做好登记,并督促所有涉砂业主在6月10日前自行关闭洗砂场、自行停止售砂行为、自行清理无序堆放的砂石。

(二)依法整治,督查整改(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21日)

对全县涉砂业主未在6月10日前自行整改到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清理整治阶段摸排查处的非法洗砂、售砂、储砂行为的进行督查督办。对限期未整改到位和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涉砂业主,由执法大队上报县整治领导小组,与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直至依法关停取缔。

(三)巩固规范阶段(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30日)

各分局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将日常巡查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报告非法洗砂、售砂、储砂行为;对发现的非法洗砂、售砂、储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确保洗砂作业依法规范有序可控。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分局要切实负起责任,服从领导安排,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要求行动快,对县内无照非法洗砂的行为进行全覆盖实地排查。

(二)严格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认真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

(三)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各分局要加强辖区内洗砂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认真总结经验。要及时总结行动成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实现非法洗砂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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