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义县人民政府 - 中共安义县委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人社局 / 其他法定信息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A23130-0403-2025-004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5-07-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访问量:
字号:

为深入开展全省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社保基金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骗取套取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线索

1.通过伪造档案、仲裁文书、判决文书等手段违规补缴或办理提前退休;

2.冒用他人信息重复参保、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参保;

3.通过伪造生存状态认证资料等手段骗取养老保险金;

4.退休人员死亡后,单位或家属不及时报告,继续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5.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在服刑期间继续领取养老金;

6.跨险种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二)骗取套取工伤保险基金问题线索

1.虚构劳动关系获取工伤保险参保或缴费资格;

2.伪造职业病诊断证明、伪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手段违规认定工伤;

3.伪造病历、医疗检查材料、冒名顶替参加劳动能力鉴定,伪造工伤认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手段骗取、套取工伤保险基金;

4.协议机构挂床住院、虚开药物、虚假治疗、编造病历、短期重复开药、“伤病不分”、无指征住院等问题。

(三)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线索

1.失业人员因重新就业、退休等,不符合领取条件而仍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2.虚构劳动关系、虚假解除劳动关系等手段冒领、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待遇;

(四)社保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方面问题线索

1.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参与或协助虚报冒领、欺诈骗取、侵占、挪用,或贪污截留社会保险基金;

2.不依法履行职责,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3.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全国受理电话:12333

或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拨打本单位内部电话:18170087933

(二)来信举报

地址:安义县解放路127号(安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件人:安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

邮编:330500(注明“社保领域问题举报”)

(三)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到安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来访举报。

四、奖励标准

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人社规〔2024]2号)精神,按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资金奖励,举报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10万元。

五、其他说明

(一)反映问题需对应征集内容,尽可能提供详细线索及佐证,包括但不限于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对象、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通话记录、处理回复截图、录音录像、票据等)。

(二)我们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支持实名举报,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其他不属于此次征集范围的情况,请通过法定渠道反映。

安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