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直属各单位、各基层(中心)供销社:
根据《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供合字〔2025〕6号)文件精神,通过前期资质申请、服务主体遴选、县供销联社审核、党组研究、确认公示,确认以下社有企业为安义县(供销)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
1.江西省供销绿能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2.安义县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3.江西省供销金进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请以上3家服务主体于通知下发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县供销联社签订服务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服务资质。
特此通知
安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