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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360--2025-01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5-12-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典型案例公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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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典型案例公示(四)

2025年08月22日,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村生室进行检查,发现经营场所内“三福”电脑中频治疗仪生产许可证编号:豫药监械生产许20190026号,产品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72260796,生产企业:河南立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产品编号:303190800705。生产日期:2019年8月9日,使用期限6年,失效日期2025年8月9日,至查获时已过期。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结合《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和第(五)项,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同时通报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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