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典型案例公示(一)
2025年05月13日,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到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襄生”维生素B6注射液1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023,生产企业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D42303132,生产日期:2023年03月13日,有效期至2025年02月,至检查时以上产品已过期。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结合《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和第(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使用的药品,并处罚款,同时通报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