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典型案例公示(三)
2025年6月9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知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售卖的“午时茶颗粒”涉嫌药品回流的问题进行处理,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对该问题进行核实,发现追溯码83084760615298890200的“午时茶颗粒”去向为零售药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结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0版)》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同时通报属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