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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义县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4-03-29 17:23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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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按照《安义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法府建字【2023】1号)》和中共安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法治政府建设事实意见(2023-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安法办发【2023】18号)》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和部署,着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领导、人员、责任、落实“四个到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党组班子成员,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党组会议,定期听取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法治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严格按照职责和权限,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了执法巡查制度和电话举报制度,公布重点河段、敏感水域4个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对全县所有河道、水库及山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对违法涉水事件行为及时开展查处。2023年以来,共查处涉水案件5类共计11起,其中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起,待移送1一起。按照联系会议制度,我们积极联合公安、直属机动大队和属地政府开展联合执法,有效的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

2.全力抓好“三项制度”落实,推进水行政执法上台阶、上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渠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加强了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相关行政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设备,完善了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成立了法制审核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审核领导小组。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一些重大和复杂案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从法律层面把好关,从源头把好关,为我局行政决策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3.积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执法职责权限的调研工作,提前做好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普法内容列入学习计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水利系统本职工作,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支撑和保障水利改革发展,让水利政策法规走进千家万户,不断在全县掀起水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是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我县市民广场(九方荟)宣传现场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向市民进行节水宣传、讲解水利相关法律知识,接受市民咨询。利用县电子屏滚动播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等主题内容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江西省河湖保护周”宣传纪念活动,唤起全社会节水意识。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们普法教育、水利立法、执法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和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水法治建设的工作需求,水利系统法治工作人才力量和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是: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执法力量比较薄弱,一人多岗、一人多责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水行政执法的人员和力量严重不足。水利系统法治人才力量较为薄弱,法律专业人才较为匮乏,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不足,在法治工作专业层面存在青黄不接。

(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干部法治思维还不够牢固,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加强。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是:法治学习教育力度还不够强,虽然每年都要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和法律专业考试,但教育效果参差不齐,对于参加培训不积极和考试成绩较差的人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约束措施,导致教育培训效果打了折扣。部分干部职工虽然具有一定的法治意识,但距离真正的入脑入心、学以致用,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自觉主动运用法律法规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在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局的统领性、纲领性、核心性工作方面做的还不够好,法治建设工作以点带面、保障全局的重要作用发挥不足。

(三)水行政执法监察力度有待加强

执法力量较弱,我局虽有专门的执法队伍,执法人员从事水政执法工作同时,兼职较多,执法工作人员普遍承担着其他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执法工作人员变动比较频繁,导致执法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较差,执法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执法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社会大众对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护、水保监督等水行政监察执法的认知程度还不够高、重视程度不够强,配合执法的自觉性不足,水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和制约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2023 年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以来,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水利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全面完成。

(一)认真履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制定了相关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局主要领导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局党组坚持按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了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法用法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干部职工树榜样、作表率。局党组中心组实时完善了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制定了专门的法治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水利法律法规知识。各支部也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重点宣传节点和各类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百万网民学法律、学习强国、绿宝碳汇等网络平台开展节水知识网络答题,广泛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督,务求法治工作实效

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查党建工作必查法治建设、查业务工作必查法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将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监督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自觉和素质能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扣《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两个重点任务,紧抓水立法、水普法、水执法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各项工作,推进我市依法治水管水用水进程,推动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升水利系统法治意识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做为重要的基础保障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涉水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水利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通过集体学习、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举办法治专题学习和培训,有效提升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加强水利法治培训,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参与水利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抓出成效。

(二)切实加强水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进一步加强水利法制工作和队伍建设,努力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大对水利法治干部和人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强水行政执法的队伍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进一步加强水利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不断提升水利干部工作本领和工作实效,为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队伍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充分发挥监督、考核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治水管水监督考核长效机制,把能不能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安排部署,按照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水行政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规范水行政监督检查行为,加强经费、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基础保障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借鉴水利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方面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依法治水各项工作,为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安义县水利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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