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3件,根据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2024修订)》的通知(洪环委办[2024] 93号)文件要求,现将3件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 0791-86356026
安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安义县城护城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安义县万埠镇内桃一河水体治理工程、安义县东阳镇内港水体治理工程、安义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排水口整治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但资金结余率达13.8%。 |
收回并依法依规合理安排安义县4个已竣工验收项目的结余资金,提高项目预算编制水平。 |
2025年6月底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预算编制培训,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率;对4个已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的项目结余资金予以收回,并依法依规合理安排。 |
已整改完成。 项目结余资金已由安义县财政局收回。2025年6月13日,安义县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预算编制培训,提高项目预算编制水平。 |
2 |
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聚区专管或明管输送配套管网建设进展滞后。 |
完成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聚区“一企一管”明管项目建设。 |
2025年8月底前,完成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集聚区“一企一管”明管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
已整改完成。 江西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化工企业污水“一企一管”项目已完成,做到化工集中区内化工企业废水应纳尽纳、集中处理后专管排放。 |
3 |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仍需加快。推进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需要完善监测网络、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执法力度、防范环境风险,《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也对监测、执法、应急处置等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但设区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推进总体缓慢,截至2024年11月底,市级层面174个子项目仅完成57个,完成率32.8%。南昌市、九江市部分县(区)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推进迟缓。进贤监测中心资质已于2024年4月23日过期,提升监测能力资金未落实。进贤县、安义县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不大,资金至今未落实。 |
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完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
2025年6月底前,统筹安排并落实执法装备采购项目资金,完成项目采购。 |
已整改完成。 已完成执法装备采购,已完成验收并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