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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280--2025-006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4-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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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个,根据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2024修订)》的通知(洪环委办[2024] 93号)文件要求,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1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 0791-86356026

    

安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安义县职教大道有多处建筑垃圾堆存点,其中一处堆存点倾倒工业污泥等危险废物7.6吨。

规范处置违规堆放的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1.2024年底前,对安义县职教大道沿线进行排查,清理倾倒点危险废物及沿线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对涉事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对安义县职教大道危险废物倾倒点进行土壤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风险管控和修复。

2.2024年底前,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3.2024年底前,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偷倒乱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已整改完成。

1.安义县职教大道沿线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并清运至安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处理,非法倾倒的危废进行了清理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规范处置;2025年1月10日,安义县人民法院对涉事企业和相关人员以犯“环境污染罪”,分别进行了刑事判决并处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

2.对危险废物倾倒点周边土壤开展了监测,监测显示倾倒点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有关标准限值要求,鉴于此次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时间短并清理及时,未对倾倒点周边土壤造成影响,不需开展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

3.安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城市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和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分别印发了《安义县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安义县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建立了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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