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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50-0202-2025-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鼎湖镇 生成日期: 2025-07-2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成立鼎湖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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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党2025〕4


关于成立鼎湖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编发〔2024〕2号)及市、县工作安排,我镇作为省级第二批编制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镇。为保证编制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稳步推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工作专班。

一、目标任务

鼎湖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3张清单”形式列明鼎湖镇权责事项,严格职责准入制度,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权责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高效推进,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履职事项梳理起底工作,成立鼎湖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万 涛 鼎湖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吴兴发 鼎湖镇党委副书记、党建办主任

副 组 长:何 强 鼎湖镇党委副书记

曾 强 鼎湖镇人大主席

丁 霞 鼎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扎根 鼎湖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寒亮 鼎湖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龙文凤 鼎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樊箭飞 鼎湖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瑞坤 鼎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邓自强 鼎湖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卢 皓 鼎湖镇人大副主席

凌榕辉 鼎湖镇副镇长

刘伦文 鼎湖镇副镇长

涂 鑫 鼎湖镇副镇长

曾 英 鼎湖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方德华 鼎湖镇司法所长

刘 旭 鼎湖镇行政执法办主任

李逸霄 鼎湖镇公共服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二十五组”

(一)“一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党委副书记吴兴发兼任办公室主任,樊箭飞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陈璐、杨凤山、涂诗雨、李泽宇、周奕武、戴雪鹂、李弄晴、叶飘飘、徐丹、戴熙燕、熊桂建、陈姝、杨淑媛、高翀、熊蓉、帅品佟、龚怡婷、魏建礼、刘婉婷同志为成员,负责总指挥部日常事务。

(二)“二十五组二十五工作类别,分别负责各自类别的履职事项梳理起底工作具体如下:

1.党的建设组

责任领导:吴兴发、樊箭飞

责任干部:陈璐、龚怡婷、帅品佟

2.党政综合组

责任领导:樊箭飞

责任干部:杨凤山、涂诗雨、冯永涛、杨庆香

3.经济发展组

责任领导:何强、龙文凤、樊箭飞

责任干部:戴雪鹂、余琴、熊杏珍、陈文静、黄梅、徐琼、汤亚楠、熊丽君、黄齐刚

4.平安法治组

责任领导:何强、宋扎根、张寒亮、曾英、方德华

责任干部:李泽宇、杨党辉、魏建礼、杨琴

5.宣传工作组

责任领导:曾强

责任干部:杨淑媛、熊蓉、刘凯里、邹英

6.乡村振兴组

责任领导:卢皓

责任干部:李弄晴、雷敏、熊晓敏、杨麟

7.农业农村组

责任领导:何强、龙文凤

责任干部:周奕武、戴熙燕、谌海珍、熊凤香、方梅婷

8.自然资源组

责任领导:吴兴发

责任干部:谢欣、刘电龙、付安文、黄齐华、陈美丽、卢再丽、李峻

9.城市管理组

责任领导:吴兴发

责任干部:刘电龙、陈美丽、李峻

10.生态环境组

责任领导:涂鑫

责任干部:高兰香

11.教育文旅组

责任领导:曾强、曾英

责任干部:魏建礼、刘凯丽、邹英、熊蓉

12.工青妇工作组:

责任领导:吴兴发、卢皓、涂鑫

责任干部:涂诗雨、万菊莲

13.便民服务组

责任领导:李逸霄

责任干部:熊美爱、杨贵珍、涂小琴、杨纷纷、付叶青、张小琴

14.城市建设组

责任领导:何强、涂鑫

责任干部:余尚富、詹文英、詹智猛、杨博

15.应急管理组

责任领导:杨沂钟、龙文凤、王瑞坤

责任干部:陈姝、郭畴平、帅品佟

16.行政执法组

责任领导:刘旭

责任干部:杨淑媛

17.卫生健康组

责任领导:曾英

责任干部:詹文英、刘婉婷、刘梅、杨龙妹

18.人民武装组

责任领导:邓自强

责任干部:李弄晴、杨党辉

19.退役军人服务组

责任领导:涂鑫

责任干部:徐丹

20.园区工作组

责任领导:刘伦文

责任干部:余海维

21.招商引资组

责任领导:凌榕辉

责任干部:姜勇、高翀

22.市场监督组

责任领导:龙文凤、王瑞坤

责任干部:陈碧云、余红芹

23.交通运输组

责任领导:宋扎根

责任干部:高兰香

24.人大工作组

责任领导:曾强

责任干部:杨淑媛、杨琴

25.纪检监察组

责任领导:丁霞

责任干部:涂诗雨、叶飘飘、戴雪鹂、刘梅

工作专班负责根据中央、省、市、县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拟定镇本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具体协调部门间涉及履职事项清单工作的相关事宜,按照时间表路线图跟踪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对接市、县级专班联络员

樊箭飞鼎湖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联系方式:13870857666

陈 璐鼎湖镇党建办专职副主任 联系方式:18870860867


(此页无正文)


中共鼎湖镇委员会

2025227














鼎湖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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