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电力线路通道清障工作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为减少故障停电、预防森林火灾和避免人身触电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2023)、《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T493-2025)、《江西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关于支持南昌市电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洪府办发〔2022〕55号)和《南昌市“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洪林防〔2025〕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5年7月起,县电力线路管理单位将每年持续开展电力通道清障工作,对影响电力线路通道安全的树竹进行清理。
电力设施保护区依法划定,受国家法律保护,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种植危及电力安全的树木、竹子或者高杆植物。危及电力安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清理整治,被砍伐的树竹或高杆植物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予补偿。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个平行面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距离:1千伏以下为1.25米,1-10千伏为5米,35-110千伏为10米,220千伏为15米,500千伏为20米,1000(±800)千伏为30米。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纠正妨碍电力线路通道清障工作的行为,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对妨碍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专线专变、用户产权线路清理整治不到位的将采取停电停产整顿措施。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积极宣传电力线路通道清障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醒城乡居民不得在电力线路通道周边种植树竹或高杆植物,减少电力线路通道内的树障隐患,引导居民自觉维护电力安全。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