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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260--2026-005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3-1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江西华晟化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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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 日,接南昌市应急管理局违法线索移送单:江西华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双组环保胶水技改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安义县应急管理局派员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有2台搅拌釜存在未经设计审查已经安装完毕,未批先建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十九项A档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00000(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分别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高XX、安全管理员杨XX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0(贰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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